培训认定

灵璧县技工学校2023年12月份职业技能评价实施公告

【文章来源:】 【作者:陈露露】 【发布时间:2023-12-01】 【点击量:

根据人社部及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培训情况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部署安排,现将我校鉴定站职业技能等级人才评价计划公告如下:

一、评价认定项目:

(一) 评价认定对象:社会人士。

(二) 评价认定职业(工种):健康管理师、育婴员、保育师、中式烹调师、美容师、美发师、电工、汽车维修工、养老护理员、互联网营销师、茶艺师、美甲师、钳工、车工、铣工、家政服务员、保健按摩师、电子商务师、公共营养师、中式面点师、园艺工、母婴护理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计算机程序设计员、计算机维修工、焊工、保卫管理员、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保洁员、物业管理师、口腔修复体制作工、航空运输地面服务员、城市轨道交通服务员。

(三)评价认定等级:三级、四级、五级。

(四)评价认定方式:理论考试(笔试)+专业实践操作考试(实操)。

(五)评价认定时间详见《灵璧县技工学校2023年职业技能等级人才评价考务安排表》。

二、报名流程

(一)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二)报名事项:

1.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要求规范填写《职业技能等级人才评价报名登记表》并提交审核。

2.报名时须同时提交个人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近期免冠1寸彩照四张。

(三)报名审核:

学校职业技能鉴定站将在3-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的考生实行报名资格审核。

(四)缴费:

报考人员通过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收费标准参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费[2004] 198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部分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复函》(皖发改收费函[2019] 235号)执行。

(五)报考要求

1.报考人员对本人提交的报考信息及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报考资格,已缴费用不予退回;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不给予发放证书;取得相应证书的,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报考时间:

具体时间见网站公示。

四、成绩公布及证书核发:

(一)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内向社会公布,公示期为15天。

(二)报考人员对成绩有疑问的,可在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到学校职业技能鉴定站申请成绩复核(复核事项为是否存在漏评、错评以及分数统计错误等程序性事项)。

(三)成绩公布后,部分科目考评不合格的考生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年内报名参加一次相关科目补考。如未申请补考或补考未通过的,则需重新参加全部科目考试。

(四)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可到学校职业技能鉴定站领取通过安徽省技能人才评价系统生成电子证书及打印的证书。

五、监督电话:

学校鉴定站:0557-6031930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0557-3044569






灵璧县技工学校人才评价认定机构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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