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及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2019年毕业生情况及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部署安排,现将2019年毕业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公告如下:
一、评价认定项目:
(一) 评价认定对象:我校2019年在校应届毕业生。
(二) 评价认定职业(工种):育婴员、保育师、中式烹调师、美容师、美发师、电工、汽车维修工、养老护理员。
(三)评价认定等级:四级(中级)。
(四)评价认定方式:理论考试(笔试)+专业实践操作考试(实操)。
(五)评价认定时间详见《灵璧县技工学校2019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务安排表》。
二、报名流程
(一)报考条件:
根据《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的相关要求,我校2019年在校应届毕业生均可根据本人情况和所学专业,报考相应职业(工种)及等级的认定考试。
(二)报名事项:
1.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要求规范填写《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登记表》并提交审核。
2.报名时须同时提交个人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近期免冠1寸彩照四张。
(三)报名审核:
学校职业技能鉴定站将在3-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的考生实行报名资格审核。
(四) 缴费:
报考人员通过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收费标准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
(五)报考要求
1.报考人员对本人提交的报考信息及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报考资格,已缴费用不予退回;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不给予发放证书;取得相应证书的,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报考时间:
具体时间见网站公示。
四、成绩公布及证书核发:
(一)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内向社会公布,公示期为15天。
(二)报考人员对成绩有疑问的,可在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到学校职业技能鉴定站申请成绩复核(复核事项为是否存在漏评、错评以及分数统计错误等程序性事项)。
(三)成绩公布后,部分科目考评不合格的考生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年内报名参加一次相关科目补考。如未申请补考或补考未通过的,则需重新参加全部科目考试。
(四)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可到学校职业技能鉴定站领取通过安徽省技能人才评价系统生成电子证书及打印的证书。
五、监督电话:
学校鉴定站:0557-6039001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0557-3044569
灵璧县技工学校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