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参考文献:
中小学教师工作量参照标准(2009.12.15)
中学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规定如下(按每学年34周计算)
(一)高中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
数学﹑语文﹑外语(汉语)每周课时10节或2个班的教学任务;物理﹑化学每周课时12节或3个班的教学任务;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每周课时12-14节;计算机﹑艺术欣赏每周课时14节。
(二)初中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
数学﹑语文﹑外语(汉语)每周课时12节或2个班的教学任务;物理﹑化学每周课时12节或4个班的教学任务;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计算机每周课时14节;音乐﹑美术每周课时16节。
小学课堂教学工作量规定如下(按每学年40周计算)
小学教师工作量要求
教师每周两个班的教学任务;语文每周年一个班的教学任务或课时10节并担任班主任;其他科目每周课时15-18节。
中学(含高中)﹑小学中层领导达到6节以上。工作量不足,每少一节课扣1分。(兼任学校两基工作,计为3-4课时;专职普九工作计为满工作量)。
跨科目情况:跨年级同一科目,每周加0.5课时;跨年级不同科目,每周加1课时。
实验室工作:一类实验室:生物1人满工作量,化学1人满工作量,物理1人满工作量;二类实验室:生化1人满工作量,化学1人满工作量,物理1人满工作量。(中心学校按班级计算6-12个班级计4课时;12-18个班级计5课时;18-24个班级计7课时;24-36个班级需专职一人)。
图书管理员:36个教学班以上配1人,36-24教学班计7课时;24-18教学班计5课时;18-12个教学班计4课时;12个教学班及以下计3课时。
会计满工作量﹑出纳半工作量。
教辅八员:36个教学班以上3人,24个教学班以上2人,16个教学班以上1人,16个教学班以下兼职。团队工作:36个教学班以上半工作量,35-13个教学班4-3课时,12个教学班以下2课时。
学校领导工作量要求
1.教学班在24个以上的中学校长﹑党支部书记要深入教学第一线,每学年听课不少于36节,并尽可能兼课,其他行政领导每周代课2-3节。
2.教学班在12个以上24个以下的中学校长,每周要求代课2节,每学年听课36节;党支部书记每学年听课不少于36节,并尽可能兼课。
3.6个以上12个以下的教学班的中学校长,每周要求代课4节,每学年听课26节。
4.6个以下(含6个)的教学班的中学校长,每周要求代课6节,每学年听课36节。
5.500个人以上的小学,校长每周要求代课2节,每学年听课36节。
6.200个人以上500个人以下的小学,校长每周要求代课6节,每学年听课36节。
7.200个人以上的小学,校长每周代课6节,每学年听课36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