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职高考试制度

【文章来源:】 【作者:教导处】 【发布时间:2015-12-29】 【点击量:

                                     灵璧职高考试制度 

    

    根据我校教育教学实情,学校规模的考试只举行期中,期末两次,各年级组组织本年级的月考,任课教师根据教学进度,可进行以课、单元为单位的测试 。具体要求如下:

  一、命题

    命题工作要在校长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具体组织实施。

1.命题要依据大纲、考纲,依托教材,瞄准中考、高考。从教学和学生实际出发,突出双基,考察能力。

2.考试命题要以自我命题为主,采用他人命题为辅。题量、题型、考试时间和卷面结构等要向中考、高考看齐。

3.无论是自我命题,还是采用其它试题,都要严格保密。

二、考场

1.考场实行单人单桌,前后左右保持在80厘米以上。

2.考场内实行四净:桌膛净、地面净、窗台净、墙面净。保证无杂物,多余桌椅放走廊或摆放在教室后墙,要求整齐、美观、安全。

3.黑板布置规范,原则上分三块,左侧书写“时间、科目、页数、题数”,中间书写“端正考风、严肃考纪”,右侧留白作为修改试题之用。

4.考试前一天,监考教师要熟悉自己负责的考场,检查考场布置情况。

三、考试

1.学校组织的期中、期末考试,由教务处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各年级组织的第一、第三次月考,由年级组织实施。

2.考生每场考试提前20分钟入场。

3.考试时,考生不许把书籍、笔记、书包、通讯工具、计算器以及其他有违考试规定的东西带入考场。

4.考生得到试卷和答题卡后,要在指定位置按要求填写姓名、班级、考号等信息,正式开考后,才可动笔答卷。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以旷考论。

6.考生要独立完成考试,不得作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违纪,违纪学生单科成绩作废,视情节轻重,

予以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⑴将书、本、计算器、通讯工具等东西带入考场,不按要求放到指定位置(不论是否出现后果)

⑵在考场内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作暗号、偷看他人答卷、

⑶涂改或撕毁考号、姓名等信息

⑷交卷后不退场或重新进入考场

7.有以下行为视为舞弊,舞弊学生单科成绩作废,根据情节轻重,给与相应处罚:

⑴考生违纪后,不接受教育或接受教育态度不好

⑵擅自串换考场或座位

⑶做标记或传递小纸条

⑷交换试卷答题卡

⑸互对答案

⑹替考

8.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停止答卷,全体起立,在监考教师核对试卷无误后立即退出考场。

四、监考

1.教务处在考试前一天对考试作出全面安排,并召开考务会对考试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2.楼层设纪检员,负责监察和处理本楼层的全部考务工作,并要自始至终坚守岗。纪检员一般由教学管理人员和带班领导兼任。 

3.每天、每科开考前20分钟,所有考务人员到位。

4.严格掌握考试时间:

⑴考前20分钟领题及相应物品

⑵考前5分钟预备铃响后,监考教师进入考场组织学生,安排座位,分发试卷并指导学生填写考号、姓名等信息

⑶正式开考铃响之后允许学生答题

⑷考试15分钟后迟到学生禁入考场

⑸学生不可提前交卷

⑹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教师准备收取试卷,提醒考生填涂题卡

⑺考试结束铃响后组织考生起立,收卷无误后允许学生退场

8.爱护试卷,防止泄密、丢失、污染试卷。收卷后要按顺序整齐之后进行统一装订,交教务处统一保管

9.严格考试要求:监考教师要态度和蔼、工作认真、不看书报、不睡觉、不走动、不闲谈,防止考生违纪舞弊。

10.监考人员要认真填写考场记录,考试结束后交教务处。

五、评卷和成绩统计与分析

1.评卷以年级学科组为单位,备课组长组织学科教师按人分题评卷,流水作业,评卷中严格执行评分标准,如出现问题,及时请示教务处进行处理。

2.评卷和成绩统计过程中,要公开、公平、公正,如果出现营私舞弊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3.试卷批阅后,改卷组长要写好试卷分析,交教导处备案、存档。年级组要举行月考总结会,对每次考试认真进行分析、总结,材料交教导处存档。

4.分数登录:改卷组长要及时把试卷送到教导处登分;登分人员要认真、及时、准确地登录好分数,并及时反馈。

4.教务处对评完的试卷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抽检,以保证评卷和成绩统计的质量。

5.每位教师要对自己任教的学科、班级进行成绩分析,分析要全面、具体、公正、客观,认真分析成绩与不足及导致的原因,真正做到对后续的教学工作有所裨益。

     六、学校在职在岗的所有任课教师,都有监考、阅卷的义务,有事提前请假,否则以旷工旷课处理。监考、阅卷纳入工作量考核,绩效工资考核,评优评先考核,晋级晋职考核。监考、阅卷将折算成工作量,作为发放监考费、阅卷费的依据,亦作为处罚不按安排监考、阅卷人员的依据。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