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9.26)
一、法律中的年龄规定
法律责任年龄就是可以承担法律责任的合适年龄,分4类。
1、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采取了四分法:(1)绝对无刑事责任年龄,即不满14周岁的人,对任何犯罪都不负刑事责任。(2)相对刑事责任年龄,即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除上述罪名外,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但要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3)减轻刑事责任年龄,即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4)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即已满16周岁的,犯任何罪,都必须负刑事责任。但犯罪时未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2、法定劳动年龄除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部门外,均不能使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劳动,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安排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3、法定结婚年龄男性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不得早于20周岁,少数民族地区可适当放宽。
4、法定民事行为能力年龄《民法通则》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民事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没有法律效力,一切民事活动只能由他的法定代理人负责。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取得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一切权利和义务。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5、道路交通限制年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未满12周岁的儿童属于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公路上骑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其监护人承担疏于监护的民事责任。
二、正确行使正当防卫权利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 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正当防卫的本质在于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它有以下基本特征:
1.正当防卫是目的正当性和行为的防卫性的统一。
目的正当性是指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的防卫性是指正当防卫是在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同不法侵害做斗争的行为。他既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种权利,又是公民在道义上应尽的义务,是一种正义行为,应受到法律的保护。目的正当性与行为的防卫性具有密切的联系。首先,目的的正当性制约着行为的防卫性。其次,行为的防卫性体现着目的的正当性,是目的正当性的客观表现。
2.正当防卫是主观的防卫意图和客观上的防卫行为的统一。
防卫意图,是指防卫人意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而决意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心理状态。正当防卫在客观上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一定的人身或者财产的损害,因此具有犯罪的外观。但是,正当防卫与犯罪具有本质的区别,我们只有看到正当防卫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国家和其他合法权益的本质,才能真正把握住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的依据。
3.正当防卫是社会政治评价和法律评价的统一。
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且客观上具有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的性质。因此,正当防卫没有法益侵害性,这是我国刑法对正当防卫的肯定的社会政治评价;正当防卫不具备犯罪构成,没有刑事违法性,因此,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是我国刑法对正当防卫的肯定的法律评价。在这个意义上说,正当防卫是排除社会危害性和阻止刑事违法性的统一。